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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,在教室的走廊上,有一個下午,我講著手機

我們總是我行我素,那時候,跳出制約的生活,更顯得特別自由

究竟是哪一件事讓我笑的好開心,我已經沒有記憶

但,我記得,你們說,我好亮眼,就像是閃亮的星星,晶

也許是因為傍晚的夕陽,我是這麼想的

到現在,不管是金還是晶,都是我,還是我

我迷戀bLiNg,喜歡亮晶晶,我知道不會改變

矛盾又衝突,我想就是為什麼我那麼喜歡黑色的原因

是刻意的突顯還是襯托出的耀眼

我都希望,自己一直可以是你們心中那顆最閃亮的星星

一直耀眼,也照亮著每一個你們

我很幸運,真的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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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racebaby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